坚决落实“枫桥经验” 突出抓好“关键少数”

2021-10-26 16:46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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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(记者郑乔慧通讯员王楠)随着新时期社会矛盾的不断发展变化,榕城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“枫桥经验”,紧密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实际,针对村(社区)“两委”换届后,部分基层人民调解队伍有所调整这一实际,紧紧盯住基层人民调委会主任这个“关键少数”,以各街道为单位开展基层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工作,通过学习法律知识,提升调解技能,规范调解流程,使新任调解组织成员尽快进入角色、熟悉业务、扛牢责任,努力实现“矛盾不上交”的工作目标。

  近期,在仙桥、梅云街道村(社区)调委会主任培训会上,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》《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》,全面讲解人民调解工作的涵义和性质特点,受理与不予受理的范围、调解程序、协议书的制作、回访、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制作等工作的细节要点,同时,就如何规范填写受理书、笔录、协议书、回访笔录等卷宗制作进行指导,并就人民调解“以案定补”有关纠纷类型的认定和补贴金额作详细介绍。培训会还邀请一村(社区)一法律顾问现场接受咨询,介绍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法律知识。

  据了解,阶段来,榕城区司法局结合村(社区)“两委”换届后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,对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作出部署,要求各司法所进一步提高站位,充分认识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主动向街道办事处汇报,加强与村(社区)沟通协调,积极争取多方支持。坚持发展“枫桥经验”,紧紧围绕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,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,尤其是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,将人民调解作为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,用心用情用功办好民生实事,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。今年以来,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52件,调解成功248件,调解成功率98.4%,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的“第一道防线”作用,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榕城积极贡献人民调解力量。

(文章来源:揭阳日报)

文章来源:揭阳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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