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9万元保险费为农民工薪酬兜底

2022-03-11 16:45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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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(记者谢霄凌通讯员张文丽)日前,任泽区5家建筑企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泽区支公司签订了《建设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合同》。按照合同约定,这5家企业共缴纳11.9万元保险费,农民工工资保障赔偿金额达328万元,保证期限24个月。

  在党史学习教育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中,任泽区切实以解决群众需求为抓手,在全市率先试推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”。该险种是以用工单位为投保人,当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因流动性资金不足、破产清算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,由保险机构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赔付。

  建筑企业在施工前应按规定缴纳合同价款1%、最多不超过2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。参加保证金保险后,施工期间企业每年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额的1.5%—2%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即可,且保险期限延后至工程竣工后1年。投保企业的施工项目一旦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2日,任泽区住建局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介入,确认后,向保险公司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书,保险公司须在4日内赔付相应款项,依法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。

(文章来源:邢台日报)

文章来源:邢台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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